如何提升耕地質量?如何推動農業可持續發展,喚醒農村“沉睡的土地”,讓農業更強、農民更富、農村更美?全國兩會上,來自全國各地的代表委員們圍繞上述話題,積極建言獻策。
保:提高耕地質量迫在眉睫
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是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新任務,也是代表委員們的心聲。
耕地質量告急!數據顯示,目前我國耕地退化面積占耕地總面積的40%以上。東北黑土層變薄,南方土壤酸化,華北平原耕作層變淺等問題突出。全國受污染耕地約有1.5億畝。
“根據國土資源部最新公布的全國耕地質量等別調查與評定結果,中、低等地合計占70.6%。”全國政協委員、天津市慶達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孫太利認為,針對目前存在的耕地質量水平等別下降、分布不均、補充不足等問題,應盡快啟動耕地質量保護立法程序,制定《耕地質量保護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制定我國耕地等別破壞技術標準體系,填補耕地保護法律法規空白。
全國人大代表、國家緩控釋肥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萬連步建議,設立耕地質量建設專項資金,推動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將耕地質量的量化指標納入土地經營權證中,建立土地流轉中耕地質量維護獎懲機制;健全耕地質量保護投入機制與共同責任機制。
“占補”并不“平衡”,也是導致耕地質量退化的原因之一。 全國政協委員、民建寧夏區委會主委孫貴寶指出,我國目前已實行并明確耕地占補政策,但一些地區的耕地仍然處于“隱性減少”狀態。一些耕地占補數量上看似平衡,但質量存在較大差距。他建議,應不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做到占補數量與質量并重。落實永久基本農田劃定相關規定,將現有易被占用的優質耕地保護起來。同時,完善占補平衡補充耕地質量評價體系,加強對補充耕地的后續監管,對耕地數量變動、耕地質量變化進行重點跟蹤監測與統計。
治:土壤污染之害甚于霧霾
土壤污染,是今年兩會的另一個熱點話題。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廣播電視臺主持人曹可凡表示,土壤污染的危害并不遜色于霧霾,是不可逆的,卻往往因為看不見而被長期忽視了,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環保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所長高吉喜也認為,相比廣受關注的空氣污染,從長期危害性和治理難度等方面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問題更值得關注。
如何搶救“生病”的土地? 代表委員們紛紛開出了“藥方”。 全國政協委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律師協會副會長潘曉燕表示,土壤污染其實是國家經濟發展在很多環節上受制約的源頭,國家層面應當盡快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的專門法律,使其與大氣、水污染防治法律形成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永清環保集團董事長劉正軍則建議,要加大污染耕地普查力度,建立耕地風險評估機制,推行污染耕地第三方治理新模式。
“結合正在開展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劃定工作,全面實施土壤環境質量調查評價和動態監管。”農工黨中央也在提案中呼吁。
惠: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要讓農民有“獲得感”
“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來,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兩會前夕,習近平總書記的這番話道出了老百姓的心聲。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是他們增收致富的重要源泉。全國人大代表、黃岡市委書記劉雪榮說,改革進入關鍵之年,堅持啃下農村土地制度等“硬骨頭”,百姓才能有更多的“獲得感”。
談及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的出發點和目的,全國人大代表、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司長董祚繼表示,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要讓經濟發展成果惠及廣大農民。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將釋放巨大的改革紅利。全國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勝阻表示,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堅持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加快確權頒證工作,保障農民合法權益,加強土地流轉市場的制度建設,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防止土地“非農化”、“非糧化”,推進農業現代化。
“要探索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的有效途徑,改變土地權利二元格局,實現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同地、同價、同權’,防止土地‘剪刀差’在城鎮化過程中損害農民利益、加劇貧富差距。”全國政協委員、河南省工商聯副主席宋豐強宋豐強說。
土地規模流轉是農業現代化的重要基礎。九三學社中央在提案中建議,探索與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相適應的耕地保護機制勢在必行。要設置“高壓線”,通過民事、行政、司法等手段保障流轉土地不被“變性”,切實防止“為了流轉而流轉”, 把握好土地經營規模的“度”。
全國政協委員、神州數碼董事局主席郭為認為,農村土地流轉的前提是產權的清晰確認,在土地確權過程中應該引入PPP機制,政府和社會共同參與。
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統計局副局長梁偉華表示,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核心是“有利可圖”,建議多管齊下,向規模、科技、品牌、效率、補貼五大元素要效益,提振發展信心,讓業主想流轉。
推進農業土地資源資本化,是農業產業現代化的關鍵。全國政協委員、湖南大學資本市場研究中心主任戴曉鳳則建議,要把農村土地流轉會計核算制度的改革作為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不僅要建立農業企業的土地資本的核算制度,也要建立農村集體組織、家庭農場以及各類農業合作組織的土地資本核算制度。呂苑鵑
來源:中國國土資源報 作者:呂苑鵑 時間:201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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